独立性判断标准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属于以下情况的外部董事。

  1. 目前或以往10年内曾任本公司或子公司的业务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经理等雇员(以下统称“业务执行者”)。
  2.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10%以上总表决权的人员或法人业务执行人员。
  3. 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主要客户的企业(注1)或其业务执行人员,以及本公司或子公司的主要客户企业(注2)或其业务执行人员。
  4. 本公司或子公司的财务审计单位及其员工等。
  5. 除了董事薪酬以外,收取本公司或子公司报酬或财产利益一年超过1,000万日元的顾问、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收取人是法人或工会等团体组织时,指该团体组织所属人员。)
  6. 接受本公司或子公司捐款或赞助一年超过1,000万日元的单位及其业务执行者。。
  7. 以往3年内属于第2项至第6项的人员
  8. 配偶或二等以内亲戚属于第1项至第7项的人员。该人员属业务执行人员时,仅限重要业务执行人员(注3)
  9. 不属于第1至第8项,但与一般股东整体之间或有经常性利益相反的其他人员。
  • 备注1:指在最近财年中,本公司或子公司对其付款额占其一年合并销售额2%以上的供应商。
  • 备注2:指在最近的财年中,对本公司或子公司的付款额占本公司一年合并销售额2%以上的客户,或在最近的财年末,对本公司或子公司的金融融资占本公司合并总资产2%以上的客户。
  • 备注3:指董事(外部董事除外)、执行人员、执行董事、经理及部门责任者等重要业务执行人员。

本网站内容包含了对本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未来计划、战略及业绩的预测和预判。这些内容并非既成事实,而是本公司根据现阶段掌握信息的预判结果及基于环境趋势的预估结果。同时也包含了经济动向、个人消费、市场需求、税制及各种制度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万一实际业绩与本公司预估不符,敬请谅解。

Get Adobe Acrobat Reader

浏览PDF需要Adobe Reader阅读器。
请点击此处下载阅读软件。